衡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歐正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衡山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歐正衡簡歷
歐正衡,男,漢族,1961年7月出生,衡山縣人,函授專科學歷,1979年9月參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后在衡山縣白果鎮政府、原賀家鄉政府、長江鎮政府、原師古鄉政府、店門鎮政府工作;2006年3月至2008年2月任衡山縣開云鎮黨委副書記;2008年2月至2011年5月任衡山縣開云鎮人大主席;2011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衡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紀工委書記。2017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衡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衡山縣紀委監委)
日前,經衡山縣委批準,衡山縣紀委監委對衡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歐正衡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歐正衡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紅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群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歐正衡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違反黨的紀律,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歐正衡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