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遼源市委常委、東豐縣委書記曾海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吉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廉潔吉林20241219
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遼源市委原常委、東豐縣委原書記曾海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曾海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政績觀錯位,搞“政績工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參加公款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群眾紀律,向企業攤派費用;違反工作要求,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公器私用,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曾海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曾海洋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廉潔吉林20250723
日前,吉林省遼源市委原常委、東豐縣委原書記曾海洋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吉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海洋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白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曾海洋利用擔任遼源市西安區副區長,遼源市西安區委常委、副區長,遼源市龍山區委常委、副區長,東豐縣縣長,東豐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高檢2025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