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看,這份討論天然氣安裝協調誤工費發放的黨員大會記錄有點蹊蹺,‘2024’被涂改成了‘2019’……”大足區委第六巡察組進駐寶興鎮虎形村不久,一份報銷憑證附件中的記錄日期涂改痕跡,引起了巡察人員的警覺。
日期的涂改,是筆誤還是刻意為之?帶著重重疑問,巡察組連夜召開組務會,兵分兩路深挖細查。一路人員緊盯該筆天然氣安裝協調誤工費的財務賬目、原始票據;另一路則系統梳理該村“四議兩公開”記錄檔案。很快,更多不合常理的細節浮出水面:
報銷單據的填寫及審批時間,竟早于勞務發票的實際開具時間;
涉及此事的“四議兩公開”記錄被單獨成冊,未按時間順序歸入村內其他事項的會議記錄之后;
記錄顯示的當日黨員大會參會人員名單,與同月主題黨日活動簽到名單存在明顯出入;
……
一個清晰的猜測在巡察干部腦中成形:這份所謂的2019年會議記錄,極可能是2024年臨時補造,匆忙落款時不慎寫出了真實年份。
事不宜遲,巡察組火速下沉虎形村走訪核實。詢問黨員大會“參會”人員的結果,證實了他們的猜想——受訪黨員均表示當天從未審議過天然氣安裝協調誤工費發放事宜。更關鍵的是,費用領取人韋某等人實際是村中養殖戶,根本沒有參與過協調工作。至此,會議記錄造假嫌疑徹底坐實。
巡察組當即將線索移交至大足區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核查組循線深挖虎形村賬目,發現蹊蹺遠不止于此:韋某等人名下,竟還蹊蹺地關聯著“交通勸導費”“公路擴建協調費”等五花八門的費用報銷。
真相隨之揭開。原來,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趙某某與綜合治理專干、村委會副主任陳某某相互勾結,虛構勞務項目和報賬理由,將集體資金支付給韋某等“指定人員”。待錢款到賬后,韋某等人隨即取現,悉數交回趙某某手中。通過這種“過賬”手法,兩人共套取集體資金13.17萬元。
最終,趙某某、陳某某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政務警告處分,涉案資金退還村集體。
此案的查處在當地村干部中形成強烈震懾。在趙某某案發后,全區先后有?11名?村干部主動向組織投案說明問題。區紀委監委順藤摸瓜,累計查處同類問題線索?15件?,成功收回被違規套取、侵占的村集體資金?52.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