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高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符巍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臨高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海南省紀委監委20241211

日前,臨高縣紀委監委對臨高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符巍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符巍瀚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私欲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漁船業務辦理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符巍瀚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高縣紀委常委會會議、臨高縣委常委會會議討論,報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符巍瀚開除黨籍處分;由臨高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臨高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給予符巍瀚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臨高縣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清廉海南20250528 16:05
“現在開庭”,伴隨著一聲法槌敲響,5月28日上午,臨高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臨高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符某瀚受賄案。縣紀委監委及相關單位200余名干部及干部配偶旁聽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符某瀚利用擔任調樓鎮黨委書記、臨高縣農業局、臨高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漁船業務辦理、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并直接收受或通過他人收受財物共計234.3萬元人民幣。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圍繞指控的事實、爭議的焦點進行了調查,控辯雙方充分地舉證、質證和辯論,被告人符某瀚作了最后陳述并認罪認罰,同時對自己的行為深表懺悔。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辯護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此次職務犯罪庭審旁聽活動,將干部職工及干部配偶“請進來”,讓庭審成為警示教育和傳播廉潔之風的平臺。通過對真實案例“沉浸式”旁聽,讓廉政教育直抵人心,為今后的工作注入強效警示劑,引導干部職工常撣思想塵、常思貪欲害,時刻敲響警鐘。 臨高縣法院文瀾法苑公眾號20250528 17:36
7月2日,臨高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某成涉嫌受賄、行賄一案。縣紀委監委組織相關單位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共100余人現場旁聽庭審,接受警示教育。

檢察機關指控,2014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王某成為在工程承攬中謀取利益,請托任調樓鎮原黨委書記、縣農業農村局原局長的符某瀚(另案處理)利用職務便利為其提供幫助。在成功承攬工程項目后,王某成為感謝符某瀚,先后5次向其贈送現金共計67萬元,并賄送一輛價值43萬元的越野轎車。
2019年至2020年,符某瀚進一步與王某成形成“中間人”式受賄模式,由王某成與請托人商定事項后轉告符某瀚,待符某瀚利用職權辦成請托事項,請托人將財物通過王某成轉交。通過這一方式,王某成協助符某瀚共同收受賄賂共計62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成作為非國家工作人員,與國家工作人員共謀,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用并共同收受請托人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圍繞指控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及辯論。被告人王某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縣紀委監委組織相關單位的100余名公職人員旁聽庭審,通過“零距離”觀摩腐敗案件審理,強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線。本案將擇期宣判。
臨高縣法院文瀾法苑公眾號20250702 1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