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近日,長武縣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違反廉潔紀律問題典型案例。
1、長武縣相公鎮李王村黨支部書記曹慧英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家屬謀私利問題。2017年12月,曹惠英將李王村主干路涂白工程承包給其丈夫陳秋生,涂白墻面2850平方米,每平方米8元,工程款共計2.28萬元;且工程協議存在缺項、工程驗收清單上無驗收人簽字,曹惠英作為村支部書記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0月17日,經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曹慧英黨內警告處分。
2、長武縣相公中學校長高和平同志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問題。2017年5月9日,原相公中學教師王鵬軍請病假29天。6月初,王鵬軍因病情復雜,以延長請假天數為由,到相公中學校長高和平家中給其贈送黃芙蓉王香煙一條、蜂蜜一罐(價值400元左右),高和平予以批準延長病假至2017年7月4日。2017年8月,王鵬軍以給高和平匯報病情為由,到高和平家中再次給其贈送黃芙蓉王香煙一條、西鳳酒一瓶(價值300元左右)。2018年10月17日,經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高和平黨內警告處分。
3、長武縣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曹斌靈違反工作紀律在未經局務會議研究的情況下擅自提高辦案補助問題??h法律援助中心造表發放2016年12月法律援助案件辦案補助時,未按照長司發〔2016〕78號文件相關規定,未經局務會議研究的情況下,私自提高辦案補助共計2600元,縣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曹斌靈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10月17日,經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給予曹斌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