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李佩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目前正接受萬年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佩霞,女,漢族,1983年5月出生,江西萬年人,在職研究生學歷,2001年12月參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萬年縣婦聯、裴梅鎮、上坊鄉工作。
上饒清風20240617 19:36

萬年縣委書記毛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毛奇,男,漢族,1982年3月出生,江西上饒人,大學文化,200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3年12月參加工作。曾在萬年縣委、縣政府等單位工作。
江西省紀委監委20240726 21:35
2023年6月,江西省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群眾實名檢舉李佩霞的信訪件,反映李佩霞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期間,存在虛列經費、違規做假賬、違規插手工程等問題,省紀委監委根據信訪舉報處理的有關規定,將信訪件轉萬年縣紀委監委處理。2023年7月,萬年縣紀委監委對反映李佩霞的上述問題開展初核。2024年4月,在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的過程中,省紀委監委對全省信訪件進行梳理,發現信訪反映李佩霞的問題較為突出,將其作為省級督辦件,要求上饒市紀委監委加強跟蹤督辦。在上饒市紀委監委的督辦下,萬年縣紀委監委進一步開展核查工作。
根據核查情況:5月26日,萬年縣紀委監委在報經上饒市紀委監委和萬年縣委批準后,對李佩霞采取留置措施,并于24小時內將留置通知書送達李佩霞家屬。6月17日,上饒市紀委監委向社會發布了李佩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萬年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消息。在對李佩霞立案留置后,上饒市紀委監委派干部全程參與該案查辦工作。8月16日,李佩霞案件辦結。經查,李佩霞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經按程序報批,對李佩霞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上饒發布20240818
經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監委對上饒市萬年縣委原書記毛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毛奇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人事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搞權權交易,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毛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嚴重損害黨員干部隊伍形象,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毛奇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終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上饒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萬年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廉潔江西2024年11月3日 13:01
2024年11月14日,橫峰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萬年縣上坊鄉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案,對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擔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65萬元。
橫峰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鑒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度好,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李佩霞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共三十余人旁聽了宣判。
橫峰縣人民法院20241114 9:30
2025年4月8日,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萬年縣委原書記毛奇受賄案,以被告人毛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其犯罪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2年至2024年,被告人毛奇利用擔任上饒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掛職萬年縣委常委、副縣長,萬年縣汪家鄉黨委書記),萬年縣委副書記、縣長,萬年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職務晉升、銀行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50萬余元。
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毛奇的犯罪事實和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共30人旁聽了宣判。
新余法院20250408 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