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攀枝花市委批準,攀枝花市紀委監委對攀枝花市第二初級中學校原黨總支書記唐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補貼;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欲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設備采購、項目承攬、招生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唐勇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攀枝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攀枝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唐勇開除黨籍處分;由攀枝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