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經紅原縣委批準,縣紀委監委對紅原縣發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長俄鄧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俄鄧學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串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俄鄧學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紅原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縣委批準,決定給予俄鄧學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