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3-02-08 16:00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旅游、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規收受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徇私調整提拔干部;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退休后違規在民營企業任職取酬;毫無紀法底線,肆無忌憚靠煤吃煤,長期以“投資”“代理”為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產品銷售、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東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3-08-02 16:00
2024年4月19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李東受賄案。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東利用擔任神華準格爾煤炭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神華集團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工程師及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產品銷售、煤炭采購、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8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東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東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三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人民法院報 2024-04-19 1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