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貴陽市教育局對6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市教育局強調,各地各校要持續強化師德師風建設,恪守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嚴守師德底線紅線。市教育局也將堅持嚴管與厚愛并重,助力教師修德賦能,同時對教師違反職業行為嚴查重處,絕不姑息。這6起典型問題是:
案例一
貴陽市云巖區中天中學方舟校區教師金某有償補課問題。2023年3月金某在朋友要求下進行校外補課,并收取3名學生的費用。根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中相關條款,給予其警告處分,取消該教師兩年內評優評先資格,扣除其績效獎金及年終獎,五年內不得參評高一級職稱,退還有償補課所得全部收入,并由其所在學校進行全校通報。 案例二 貴陽市白云區第一小學教師唐某違規收受學生家長禮品,在征訂圖書報刊、教輔材料過程中謀取私利的問題。唐某于2022年9月-12月期間收受學生家長月餅及品牌口紅,收取兩個班級學生訂閱教輔的返點費,2023年經教育行政部門核查,該教師收受的相關費用已責令返還。根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相關條款,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案例三 貴陽市修文縣第三小學教師林某教育懲戒不當的問題。2023年9月林某因學生不認真完成作業用竹條對學生進行不當懲戒。根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事業單位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相關條款,給予其警告處分。 案例四 貴陽市南明區第十四中學教師汪某某在職稱評定中弄虛作假的問題。2023年汪某某為滿足職稱申報評審條件,通過編輯圖片的方式,將其參與的省課題核心成員順序私自修改。根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貴州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中相關條款,給予其通報批評、三年內不得申報職稱、在2023年目標考核中評定為末等次、自處分決定生效起24個月內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的處理。 案例五 貴安新區馬場中心小學教師韋某某賭博問題。2019年韋某某跟朋友聚餐,飯后參與賭博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2023年教育行政部門因公安機關反饋教職員工背景審查信息獲悉該情況。根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相關條款,給予其警告處分。 案例六 觀山湖區外國語實驗中學教師彭某酒駕問題。2021年5月彭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給予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3年教育行政部門因公安機關反饋教職員工背景審查信息獲悉該情況。根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相關條款,給予其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