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州工商聯主席洪云龍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在接受云南省監委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3-07-21 12:00
日前,經云南省委批準,云南省監委對大理州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州工商聯原主席洪云龍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洪云龍貪欲膨脹、不知敬畏,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下屬及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欺瞞組織,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對個人實際擁有的房產情況隱瞞不報;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在承攬工程項目上謀取私利;違規干預、插手分管領域內工程建設項目;違規撥付機動應急經費用于寺廟修繕;長期參與、支持迷信活動;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公款非法占為己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洪云龍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要求、廉潔要求、工作要求和公職人員道德要求,并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乃至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云南省委批準,決定由云南省監委給予洪云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清風云南 2024-02-23
日前,云南省大理州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州工商聯原主席洪云龍(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普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洪云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普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洪云龍在擔任大理州政府副州長、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州工商聯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 2024-05-11 1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