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防城港市委批準,防城港市紀委監委對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原庭長趙日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并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經查,趙日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趙日友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防城港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趙日友開除黨籍處分,由防城港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