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貴州省黔東南州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毛有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貴州省紀委監委2023-03-03)
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黔東南州人大常委會副廳長級干部毛有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毛有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違規收受禮品,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貪圖享樂;毫無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提拔任用干部,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參與經營活動,搞權色交易;靠企吃企,搞權力尋租,通過“代理人”尋求“合伙人”,利用職務便利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毛有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甚至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毛有智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貴州省紀委監委2023-07-20)
2023年11月29日,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貴州省黔東南州人大常委會原副廳長級干部毛有智受賄一案。
貴州省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毛有智利用擔任貴州省黔南州水利局水利建設科副科長、科長、副局長,龍里縣常務副縣長,平塘縣縣長,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貴州水投水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董事長,錦屏縣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水利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575萬余元。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毛有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毛有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毛有智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