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地質勘探礦業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王福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遼寧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福亮簡歷
王福亮,男,漢族,1964年8月出生,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專科學歷。
曾任冶金部東北地勘局四零四隊隊長助理兼南巡公司經理、隊長助理兼經營科長、副隊長兼遼陽波紋管廠廠長、隊長。2011年3月,任遼寧省冶金地質勘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3年6月,任遼寧省冶金地質勘查局黨委副書記、局長;2016年12月,任遼寧省地質勘探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副總經理;2018年7月,任遼寧省地質勘探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2023-08-08 19:17 遼寧省紀委監委
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委對省地質勘探礦業集團原總經理王福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福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套取小金庫資金供個人使用;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王福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遼寧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福亮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2023-11-17 20:32 遼寧省紀委監委
近日,遼寧省地質勘探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王福亮涉嫌受賄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錦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福亮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錦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福亮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違規決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高檢2024-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