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橫州市紀委監委對橫州市橫州中學原副校長黃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
●違反組織紀律,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決定單位重大事項;
●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損失;
●違反生活紀律;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毅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思改、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以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黃毅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