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某高校輔導員鄒某本來有著令人羨慕的工作,卻因一念之差,騙走學生十萬余元……12月1日,記者從銀川市西夏區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鄒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2017年6月份,在外實習的區內某高校學生趙某接到班級輔導員鄒某打來電話催繳學費,對方給他發來一個銀行賬號。趙某按照要求將應交的學費全部打到了鄒某提供的賬號里。直到2020年,學校和公安機關向趙某打電話詢問學費未交的事情時,趙某才知道學費已經被騙,而自己卻被蒙在鼓里長達3年之久。
實際上,不只是趙某被騙。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鄒某在擔任學校輔導員期間,多次以墊付、代繳學費的名義,騙取十余名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用共計13萬余元,全部用于個人消費。為了不讓詐騙行為暴露,待被騙學生畢業時,鄒某私刻學校的財務印章加蓋在學生的離校清單上,并將清單交給學生辦理畢業手續,讓學生順利領取畢業證。
直到2020年,學校在清理欠繳學費時發現其犯罪線索,鄒某在大量證據面前主動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并全部退還所騙學費。
